根据国家统一安排,2018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1、2018年2月11日(周日)至2018年2月22日(周四)放假,共12天;2月23日(周五)开始上班。
2、各单位要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,认真组织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,加强员工的节日安全教育,加 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,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;
3、安排好假后上班的生产准备工作,保证上班后各项工作正常进行;各部门在放假前安排好值班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在此,提前预祝全体员工新春快乐!